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起草組會議(視頻會議)召開
2021年3月9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起草組會議以網(wǎng)絡視頻會議形式召開。來自國內外整車生產(chǎn)企業(yè)、驅動電機系統(tǒng)、電機及控制器供應商、檢測機構和研究院所等23家單位的34位代表出席了會議。會議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標準所(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付越主持。
汽標委秘書處介紹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0年11月23日下達的制定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立項計劃情況(計劃號:20203967-T-339,周期為24個月)。該項國家標準完全由我國汽車行業(yè)自主制定,國際上尚無參考標準。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作為“中國功能安全(Functional Safety)和預期功能安全(SOTIF)技術及標準研究規(guī)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驅動電機系統(tǒng)的功能安全正向設計開發(fā),避免因驅動電機系統(tǒng)故障而導致整車安全風險,確保行車安全及提高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自2018年由中汽中心牽頭組建了起草組,并按照驅動電機系統(tǒng)的功能(輸出驅動扭矩/制動扭矩)異常表現(xiàn)、故障類型、失效模式而導致的整車危害,分別組建了由泛亞、吉利、北汽、匯川、華域麥格納負責的5個研究起草小組,初步形成了標準草案。
本次會議進一步討論明確了:
- 該標準的適用范圍,即規(guī)定了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的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適用于純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其它類型的驅動電機系統(tǒng)可參照執(zhí)行。
- 驅動電機系統(tǒng)的6個主要安全目標及其ASIL等級、安全狀態(tài)、FTTI等屬性。
- 針對每個安全目標,提出了具體的功能安全要求,包括一般要求、運行模式、FTTI、安全狀態(tài)的進入和退出、報警和降級概念。逐條討論了反饋意見。
- 針對每個安全目標,將提出具體的功能安全驗證和確認要求。
- 在GB/T 18488《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修訂小組于2020年10月29日討論確定的在其安全相關要求中引入功能安全要求的基礎上,本起草組將繼續(xù)完善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并提出具體建議。
- 參會代表一致認為,從量化角度研究提出各個安全目標對應的具體功能安全要求對于提升該標準指導性、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義。
起草組將按以上會議結論繼續(xù)完善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要求及功能安全驗證和確認方法,為GB/T 18488《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tǒng)》提供功能安全相關建議,同時適時啟動驅動電機系統(tǒng)功能安全量化指標研究。

